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年07月29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
國食藥監許[2010]3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 按照《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各地正在開展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針對目前各地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為進一步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予再注冊的國產保健食品,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保健食品再注冊憑證,加蓋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印章。申請人取得保健食品再注冊憑證后,憑原批準證書和再注冊憑證,及時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換發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批準文號與原批準證書的文號一致。 準予再注冊的進口保健食品,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接換發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批準文號與原批準證書的文號一致。 二、申請人提出再注冊申請并已受理的,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未作出審批結論前,其原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繼續有效。 三、再注冊申請已受理的,不再同時受理該產品變更申請和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 四、已受理的產品變更申請、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申請人應當在獲得批準后30日內提出再注冊申請。 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定期公告批準再注冊的產品名單和不予再注冊的產品名單,同時注銷不予再注冊產品的批準文號。 不予再注冊的產品應當自不予再注冊通知書發布之日起停止生產,此前生產的產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 六、申請人在相關網站(http://www.sfda.gov.cn; http://www.bjsp.gov.cn)上填報《保健食品再注冊申請表》,提交電子數據,并將打印出的申請表,同其他申報資料一并上報。 在保健食品再注冊過程中,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注意發現、收集遇到的相關問題,并及時反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便研究解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注:填報的網址為:http://123.127.80.3/zzc/ |